5501 资产减值损失


一、本科目核算民间非营利组织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产减值损失应当按照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是否存在限定区分为非限定性费用和限定性费用,设置“非限定性费用”、“限定性费用”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二、资产减值损失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因提取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减值准备而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二)冲减或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时,按照转回的金额,借记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将本科目各明细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限定性费用”明细科目,借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非限定性费用”明细科目。

三、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高斯 2025年12月13日 12:08 2 0 条评论 收藏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