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说明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费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接受补助单位、补助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单位发生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的,按照实际补助的金额或者按照规定计算出应当对附属单位补助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期盈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
| 序号 | 业务和事项内容 | 账务处理 | |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
| 费用/预算支出类 | |||
| 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5501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7501 | ||
| (1) | 按照实际补助的金额或者按照规定计算出应当补助的金额 | 借: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 |
借: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实际补助的金额]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
| (2) | 实际支出应补助的金额 |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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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期末/年末结转 | 借:本期盈余 贷: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 |
借:其他结余 贷: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