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说明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现金盘盈收入、按照规定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行政单位收回已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置换换出资产评估增值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收入的类别、来源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现金盘盈收入
每日现金账款核对中发现的现金溢余,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科技成果转化收入
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所取得的收入,按照规定留归本单位的,按照所取得收入扣除相关费用之后的净收益,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收回已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行政单位已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
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及长期应付款,借记“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置换换出资产评估增值
资产置换过程中,换出资产评估增值的,按照评估价值高于资产账面价值或账面余额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具体账务处理参见“库存物品”等科目。
以未入账的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
(六)确认(一)至(五)以外的其他收入时,按照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七)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科目,贷记“本期盈余”科目。
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
| 序号 | 业务和事项内容 | 账务处理 | ||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
| 收入/预算收入类 | ||||
| 其他收入4609 | 其他预算收入6609 | |||
| (1) | 现金盘盈收入 | 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报经批准后 |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其他收入 |
—— |
| (2) | 科技成果转化收入 | 按照规定留归本单位的 |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收入 |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其他预算收入 |
| (3) | 行政单位收回已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 |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收入 |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其他预算收入 |
| (4) | 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 | 借: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 贷:其他收入 |
—— | |
| (5) | 置换换出资产评估增值 | 按照换出资产评估价值高于资产账面价值的金额 | 借:有关科目 贷:其他收入 |
—— |
| (6) | 其他情况 | 按照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 | 借: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贷:其他收入 |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其他预算收入 |
| (7) | 期末/年末结转 | 专项资金 | 借:其他收入 贷:本期盈余 |
借:其他预算收入 贷:非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 |
| 非专项资金 | 借:其他预算收入 贷:其他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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