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目属性: | 长期资产 | 余额方向: | 借方 |
| 明细科目: | |||
| 1611.01 | 库存材料 | 1611.02 | 库存设备 |
基本说明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包括工程用材料、设备等。
二、本科目可按照“库存材料”、“库存设备”等工程物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工程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按照确定的物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工程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二)领用工程物资,按照物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完工后将领出的剩余物资退库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工程完工后将剩余的工程物资转作本单位存货等的,按照物资成本,借记“库存物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
账务处理
| 序号 | 业务和事项内容 | 账务处理 | ||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
| 资产类 | ||||
| 1611工程物资 | ||||
| (1) | 取得工程物资 | 购入工程物资 | 借:工程物资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实际支付的款项]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
| (2) | 领用工程物资 | 发出工程物资 |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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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剩余工程物资 | 剩余工程物资转为存货 | 借:库存物品 贷:工程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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